2020年开始,越来越多的美国卖家涌入欧洲市场,VAT税务一直是欧洲新手卖家的难题~安博作为英国本土的持牌会计事务所,致力于知识输出帮忙卖家了解并掌握欧洲税务。今天,我们来讲讲VAT申报原则选择“发货国”和“到货国”有什么区别,怎么选比较有利并避免重复计算?下面,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。
01 发货国原则 税款征收都将由商品发出国来征收,使用该国的税率。(德国为例) 1. 从德国发货到德国,在德国缴税; 2. 从德国发货到其他欧盟国家,剔除超过远程销售额度的其他欧盟国家,在德国缴税。(超过远程销售额度的国家,则在其他国家缴税) 3. 其他欧盟没有税号的国家发往德国,都在德国缴税。 02 收货国原则(到货国原则) 税款都将由商品转运的目的国来进行征收,以及使用该国的税率。(德国为例) 1.从德国发货到德国,在德国缴税; 2.其他欧盟国家发往德国,都在德国缴税; 3.从德国发往其他欧盟没有税号的国家,在德国缴税。(超过远程销售额度的国家,则需注册税号所在国家申报缴税) 03 发货国申报和到货国申报的区别 04 我应该怎么选择申报原则? 我怎么选择申报原则更有利,取决于: 举例说明:德国和法国是正常申报,都注册了VAT,大量库存在德国,但订单却在法国多,这种情况就选择发货国计税要划算一些;因为德国税率19%,而法国税率20%比德国高。 *注意:个别卖家与多个税代合作,需统一计税方式,要不然会造成重复计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