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针对非欧盟企业的新合规义务

针对非欧盟实体但在捷克共和国注册增值税税号的企业,针对在欧盟以外成立但在捷克注册增值税的企业,将引入新的合规义务:
指定代理人:这些企业需指定代理人与捷克税务机关沟通。如果从2025年3月1日起未指定代理人,每天将被处以1000捷克克朗(约40欧元/44美元)的罚款。
提供电子邮件地址:需向捷克税务机关提供用于电子通信的电子邮件地址。如果未能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公布电子邮件地址,则可能被处以最高500000捷克克朗(约19750欧元/21590美元)的罚款。
1. 所有客户,即使已经注册了VAT税号,都需要补充邮件地址材料,2025年2月28日税代需完成所有邮件材料补充。 2. 需要选正规代理,境外主体需在法定期限内(如注册申请提交或批准之日)选择符合要求的代理人;未提供符合要求代理人的情况下,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。 3. 如代理人资格终止或数据邮箱datové schránky无效,境外主体需在30日内重新指定代理人,未按时指定代理人的纳税人或识别主体,将每日被罚款1,000捷克克朗(约300人民币),直至补充符合条件的代理人为止。 4. 如境外主体在2025年1月1日前已有代理人,但该代理人不符合新修订案的要求,则自2025年4月1日起其代理人资格将失效,同时会导致税号失效。
税务法规与政策可能发生变动,为确保您能及时掌握最新动态,您可关注安博公众号最新公告,或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新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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